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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发布了《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旨在早期预防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离婚案件当事人应该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并充分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和精神需求。为此,《意见》要求离婚案件当事人要提升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应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此外,《意见》还指出,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该注重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应该尽量保持平和的心态,避免产生过激行为,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共同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和谐。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意见》的主要目标任务。《意见》明确,要在工作中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消除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消极因素,防患于未然。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意见》注重发挥案例重要作用,强调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应依托真实案例向离婚案件当事人提示和强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要承担的不利后果等。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指出,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示”内容。除了线上和线下的途径,还可以通过口头告知、现场提示阅读、播放视频、制发“提示卡”或“提示手册”等方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如果必要的话,还可以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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